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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选推荐的通知

日期:2017年10月16日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高教厅函[2017]4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7]1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选的分类范围是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等4个类别。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类及相关本科院校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之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之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时间安排

1、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文件资料打包后发至电子邮箱78431219@qq.com。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推荐,优化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提高推荐项目质量。

3、11月10日,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选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高炜,联系电话:6111205,电子邮箱:78431219@qq.com。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工作中如遇到有关问 题,请及时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