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正在浏览的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27日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项目进程,教务处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性检查和2017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下拨经费和今后申报项目、成果的重要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性检查

各单位对本学院教师的2020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进行阶段性检查,通知教师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并组织教师进行项目阶段性PPT汇报。汇报完后,学院根据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性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3)。其中,汇总表中优秀项目数不能超过本单位项目总数的30%,优秀项目中有意参评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

二、2017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一)校级重点及省级项目

学校定于11月13日举行2017年度立项的校级重点及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报会。汇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具体汇报顺序见附件4。

1、汇报形式:采取PPT汇报。

2、汇报时间3-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3、具体汇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校级一般项目

校级一般项目(附件5)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或实施效果进行验收。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太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及反映项目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各单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一般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7)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说明

1、2017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不能结题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经费支出进行检查处理。同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本科教学项目。

2、2018、2019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附件8)可自主申请结题。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项目阶段性检查提交的材料

1、《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Word电子版。

2、《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阶段性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3),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纸质版。

3、项目阶段性汇报,PPT电子版。

(二)项目结题提交的材料

1、《太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纸质版。仅限校级重点及省级项目,校级项目无需提供。

2、《太原理工大学一般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7),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纸质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计划与项目管理科(明向校区办公主楼B312室),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tyutpyfa@126.com。联系人:李老师,18811349868;杨老师,1863610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