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正在浏览的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0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日期:2020年07月02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晋教科规办函[2020]4号要求,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0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教育民生热点问题,准确把握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推动转型综改实践提供政策依据,阐释教育理论在改革创新中的成果,推介优秀教育成果,反映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经验。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深化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学术支撑。

二、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密切跟踪国内外相关教育领域课程改革和教学发展、建设的前沿和动态,聚焦我省相关教育领域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决策实证研究,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教育政策研究”专项课题着重强调以调查研究为主、注重实证应用研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本年度课题将首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管理,不再提交纸质材料。课题委托管理机构为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市属职业学校)和高校科研主管部门。课题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www.sxzjc.cn,注册后按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申请书。

四、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际研究工作;专项课题申请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或从事教育政策研究、互联网+教育、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三年以上。

五、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对课题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研究能力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

六、申请人要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和所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课题研究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七、《申请·评审书》与活页课题名称一致,活页论证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课题负责人与主要成员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请人必须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确保申报资格有效和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

八、本年度专项课题的研究时限,“教育政策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0.5—1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以调研报告为主;其他专项课题原则上为2年,最终研究成果应为研究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应反映实际、符合规范、注重创新、有所建树。

九、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标准》,采用网上活页匿名评审,学科组专家分别打分,系统算出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评审数量的40%,提出建议立项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批准后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印发课题立项文件。

十、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年开始实行限额申报。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须对课题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论证材料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确保申报质量。省规划办将根据两年的申报数量和立项率,核算各级各类单位的申报限额指标。

十一、申报时间:

1、“教育政策”专项课题为2020年7月1日起至7月28日止。2、“互联网+教育”和“劳动教育”专项课题为2020年7月1日起至8月24日止。

联系人:康颖卿 联系电话:18734902599

· 附件【附件1.2020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政策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已下载354次

· 附件【附件2.2020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互联网+教育”专项课题指南.doc】已下载402次

· 附件【附件3.2020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劳动教育”专项课题指南.doc】已下载223次